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美孚新h在1997年發生三級火警釀成9人死亡,包括已故音樂人黃霑的母親及其侄兒。黃霑胞弟其後以母及兒子的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法庭,向美孚新h發展商及管理公司,以及起火單位已故戶主的遺產管理人追討傷亡賠償,案件昨於高等法院處理。原告一方在庭上透露申索金額達1,400萬元,指意外導致黃霑胞弟一家失去依靠,包括兩名女兒的學費,頓失兄長的財政支持。
黃霑胞弟黃偉森的代表律師昨日稱,起火單位已故戶主「溜冰皇后」黎月和的遺產管理人雖已去世,但仍會繼續向案中餘下被告,即涉案屋苑發展商兼管理公司追討損失。
原告指喪子失經濟依靠
律師指,原告兒子黃俊穎(15歲)不幸在大火中喪命,令他未能在長大後供養父母及照顧兩名妹妹,令黃一家失去依靠,又指俊穎兩名現年25歲及23歲、分別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設計學系及香港大學園景建築系的妹妹成績優異,其中25歲大妹曾於英國A- Level考試成績不俗,原可赴英升學,但因家庭經濟未能如願。去年在香港大學園景建築系畢業的23歲幼妹,更為一級榮譽畢業生,擬今年前往加拿大攻讀碩士課程。
管理公司一方則指,原告一方只選擇性披露其財政及資產狀況,沒有足夠的資料去支持原告一方申索,而原告早於2000年入稟,卻將案件拖延至今,向法庭要求黃披露兩名女兒的公開考試及大學成績,以及申請剔除原告所指兩名女兒失去依靠損失的申索。聆訊官下令原告一方需於下月底前披露有關文件,但拒絕剔除申索,指有關事宜應留待正審階段處理。
據資料顯示,1997年4月8日,「溜冰皇后」黎月和位於美孚新h的居所失火,她被燒至重傷不治,而已故音樂人黃霑的母親李惠卿(81歲)及侄兒黃俊穎逃生時,在梯間同被濃煙焗死,該宗火警終導致9死38人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