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兩名被告去年3月在內地落網後移交到港,辯方昨日質疑公安在拘留10天期間屈打成招,而警方則等待兩人招認後才帶回港。由於兩地無引渡協議,警方北上與廣東公安廳交涉,庭上披露了當中情節,包括留守廣東聯絡的警員不諳普通話等;內地公安則在今次審訊中拒絕讓任何人員到港接受盤問。
現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警司的區展秋昨日接受盤問,指相信本案背後有「指使人物」,曾拘捕另外9人,但經調查後相信行兇者為葉劍華(37歲)和黃志華(37歲)。代表葉的大律師艾勤賢質疑,內地與本港無任何引渡疑犯的協議,是次行動非依據任何法例、律政司和保安局亦無參與,只是兩地警方的私人安排。區不同意「私下」兩字,強調只是雙方是「公務協助」。
未找到「幕後人士」 辯方質疑「引渡」
艾勤賢隨即質疑兩被告在港出生,中間不涉及任何「中國元素」。區遲疑一會後指稱「好難解釋」,再指「有幕後人士我]未搵到」。艾勤賢指兩疑犯3月8日在內地落網,到同月17日才押送回港,質疑兩被告在內地被「屈打成招」,他並問區是否知道聯合國報告曾記錄內地有虐打疑犯的情況。區回答「無睇過」,但從報道大約知內地狀況,他表示警方曾要求盡快帶疑犯到港,但對方基於無引渡條款,故要請示高層。
區展秋接受次被告代表大律師Martyn Richmond盤問,披露更多兩地警方交涉情況。區承認本港警方曾將案情細節,包括兩被告個人資料及襲擊細節,寫成備忘錄,在3月6日出席由廣東公安廳副廳長郭少波主持的會議使用。他指自己負責口頭講解案情,及要求拘捕兩人,當時郭副廳長表示願意跟進。兩日後警方接到通知,兩人已在內地落網。
案件主管普通話差 需同袍北上支援
其後區與小隊再到廣東要求盡快移交,並應公安要求,留下當時案件主管關競斌負責聯絡工作,之後再有警員支援。Richmond質問為何需要增援,區尷尬表示是因為關的普通話不佳,加上行程匆忙「連內褲都無帶」。辯方指出,他們一行人真正工作是為內地公安提供資料,用作盤問兩疑犯,區否認此說法。大律師再指出,內地公安在今次審訊拒絕讓任何人員到港接受盤問,區承認是「香港警方控制範圍以外」。
控方昨日在庭上播放首被告葉劍華被押解回港後拍攝的錄影會面,他在警誡下表示「 我收髐H錢做咋,我負責隅悟Q,斬人係華仔斬謘v﹐又講及案發前偷車、買刀及「踩線」等準備工作。他稱「有人話畀10(萬)至20萬」作為報酬,之後告訴自細打機認識的次被告「華仔」,對方說「無所謂」,兩人遂一同犯案。
梧桐河棄刀 「車手」稱未收酬金
葉又表示案中用的牛肉刀是他在上海街近廟街附近購買,2月26日案發後,黃志華帶茈刀上的士離開,兩人會合後便在上水梧桐河棄刀,之後再扔掉衣物,因「驚畀人認出」。案發用的電單車在粉嶺一個公眾泊位偷來,經改裝後無須車匙發動,葉承認當日開車載荂u華仔」到西灣河斬人。
葉稱不認識劉進圖,從網上得知明報工業大廈地址,在跟蹤下得知劉寓所在九龍塘,但他拒絕透露如何得知劉的樣貌,只稱「我唔想講」。他聲稱未收到報酬,亦不願透露「金主」和斬人目的。案件下周一續審。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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