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因為在社交網站發表侮辱泰王的文章,昨日遭裁定欺君罪成,分別判處監禁30年及28年,創下當地同類罪行最重刑罰的紀錄。
被判刑的男子現年48歲,自稱是支持前總理他信的「紅衫軍」成員,他被指在facebook發表6篇對泰王不敬的文章,曼谷軍事法庭最初判他監禁60年,即每篇文章10年,但他認罪後獲減刑一半,變成30年。北部清萊府一名29歲的兩子之母,則因為在fb發表7篇侮辱泰王文章被判刑56年,認罪後減刑至28年。
自從去年泰國軍政府發動政變上台後,因為欺君罪而被定罪的人數暴增。人權組織iLaw表示,政變前處理中的欺君罪個案只有兩宗,但現在仍在處理的案件多達56宗,其中24宗已被定罪。批評者認為,軍政府是利用這項罪名打擊政敵。 ■路透社/法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