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港大校委會今天再開會,外界高度關注此次會議是否再討論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的任命事宜。事件的主角陳文敏日前出來接受媒體訪問,重申拒絕退出,「一定要爭取到底」,其目的就是配合公民黨負隅頑抗,為爭奪副校長職位作最後一搏。陳文敏不尊重港大的招聘制度,不遵守保密的規定,不斷爆料,更夥同政客裡應外合,向校委會逼宮,踐踏港大制度和聲譽。
關鍵時刻爆料 向校委會施壓
為了達到目的,陳文敏出力往自己的臉上貼金,主動爆料,指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游說他申請有關職位,並非自己貪念權位,而是梁智鴻求賢若渴。既然梁智鴻主動邀請他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如今卻不能兌現承諾,顯然有負於陳文敏,在情在理、於公於私,公義道義都說不過去。
陳文敏還故弄玄虛,指有政府中人曾經暗中勸他退出,至於有何證據,他則說:「自己不知有沒有,故不能答無亦不能答有。」他竭力製造一個假象,副校長一位本來十拿九穩,如今情況突變,完全是政府以及特首插手之故,政府以政治理由不讓陳文敏當副校長,干預港大院校自主,罪大惡極。因此,他之所以要「爭取到底」,並不是為了個人得失,而是為了維護港大的傳統、制度,為了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不惜忍辱負重、力抗強權,真是太偉大了。自「神秘捐款」事件被揭發後,陳文敏「潛水」多時。這次訪問,安排在港大校委會開會前夕,在討論副校長任命的關鍵時刻,陳文敏不惜親自出馬,「吐心聲,露真情」,難道不是為了替自己塗脂抹粉,博同情,影響輿論,向校委會施壓?還有其他原因嗎?
破壞制度不守秘密操守成疑
港大歷史上,校長和副校長的任命都要經過遴選委員會和校委會挑選兩個階段。有關職位向全世界公開招聘,為了公平競爭,同時保護競爭者的利益,有關人選、選聘情況,一直以來都採取保密制度。任何參加競選的人士,都有責任保守秘密,未有結果之前,不能公開自己是候選人,更不能向傳媒爆料,披露遴選的內情,以此左右委員會的決定。但是,陳文敏完全不尊重港大的招聘制度,不遵守保密的規定,不斷爆料,不斷要證明自己是「唯一候選人」,更不斷夥同大學以外的政黨政客,裡應外合,圍堵校委會,煽動學生暴力衝擊,利用「校友關注組」推波助瀾,向校委會發出「最後通牒」,限令校委會在30日之內公佈副校長人選。陳文敏和反對派費盡功夫,就是要造成港大副校長「非陳文敏不可」的假象,港大唯有把陳文敏委任為副校長,才符合程序公義,才能守護港大的價值,實在荒唐之極。
港大作為有百年歷史的高等學府,本應專注學術研究,為社會培養人才;本應遠離政爭,免受政治的干擾。港大領導層的挑選、任命,應遵循行之有效的良好傳統和制度,堅持公平競爭、保守秘密的原則,絕對不能與政黨政客勾結,不能借外力助爭權奪利。可惜這些良好的傳統,正在一一被陳文敏及反對派破壞,令港大禮崩樂壞。陳文敏在此次的副校長事件,犯下三大罪過:第一, 他和「校友關注組」串通,聯手逼宮,打蚨護「學術自由、院校自主」的旗號,幹荅}壞「學術自由、院校自主」之事,一再企圖影響校委會的決定,踐踏港大制度、威信;第二, 陳文敏既然身為副校長候選人,有明顯利益衝突,應該避嫌,但他完全漠視遴選規則,不僅不保守秘密,反而明裡暗裡爆料,暴露出個人誠信操守存在嚴重問題;第三,陳文敏違反遴選規矩,破壞公平公義,干預校委會運作,卻顛倒黑白,倒打一耙,反指摘校委會延遲其任命,違反程序公義,根本是賊喊捉賊,無私顯見私。
要在港大搞「人治」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日再度澄清,當日推薦的副校長人選,並非僅得陳文敏一人。梁智鴻強調,如何決定副校長,最重要的是按制度辦事,否則就是「人治」。稍有常識的人都應該明白,即使梁智鴻曾經游說陳文敏參加副校長的角逐,但並不意味陳文敏一定能夠成功當選。更重要的是,當時陳文敏收受30萬來歷不明的捐款還未被揭發。後來東窗事發,港大審核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指出陳文敏的處理手法「未符預期標準」,校委會接納了調查報告並擱置副校長任命的討論。陳文敏收受「黑金」,又不肯清楚交代事件真相,明知候選人有問題,校委會不需要在副校長任命上重新考慮、慎重決定嗎?校委會根據制度辦事,對港大負責,陳文敏及其同黨對校委會惡意攻擊,大肆抹黑,才是「路人皆見的荒謬」,要在港大搞唯我獨尊的「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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