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9月5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台灣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美駁回兩蔣日記移台審判


放大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美國三藩市聯邦法院前日駁回台灣「國史館」等將《兩蔣日記》官司移回台灣審判要求,認為台灣法律沒有能夠確定權利訴訟的機構,會使美國史丹福大學失去實際的補償,因此仍需留在美國法院審判。

蔣經國三子蔣孝勇的遺孀蔣方智怡在2004年將《兩蔣日記》借給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史丹福大學在2013年向法院提起確定權利的訴訟,以確保在所有權爭議上,不會被告或負賠償等責任。

後人稱共擁日記所有權

蔣經國的後代,包括蔣友梅、蔣孝嚴及其兒子等人,宣稱擁有《兩蔣日記》的所有權,要求史丹福大學歸還,並且要求將此案移回台灣審判。不過史丹福大學反對移交台灣法院審理,認為台灣法律沒有能夠足以釐清權利行動的程序,無法保證能夠保障史丹福大學的責任。

承審法官弗利曼認為美國法院有權利審判。不過史丹福大學要求不要採用「國史館」以「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等法律作為證據,也遭法院駁回。此外,弗利曼也強調在決定所有權歸屬上有兩項重點,分別是在台灣「繼承法」中子孫的權利以及「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中的官方文件定義。弗利曼認為,唯一具有爭議的部分就是在於《兩蔣日記》在台灣法律中,屬於私人財產或官方文件。

蔣經國日記尚未公開

資料顯示,蔣方智怡2005年1月10日以蔣家代表身份與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簽署保管合約,其中蔣介石日記公開供研究查閱,蔣經國日記尚未公開。

2010年底蔣家第四代蔣友梅以律師函提出《兩蔣日記》應屬蔣經國全體法定繼承人共有的主張,全體繼承人包括蔣孝章、蔣蔡惠媚、蔣方智怡、蔣友梅、蔣友蘭、蔣友松、蔣友柏、蔣友常與蔣友青9人。蔣友梅認為嬸嬸蔣方智怡不能擅自與胡佛研究所簽約,侵害其他法定繼承人的權利。

相關新聞
美駁回兩蔣日記移台審判 (圖)
話你知:《兩蔣日記》
台12吋晶圓廠可獨資登陸 (圖)
台南應對登革熱 今開專家諮詢會 (圖)
宋楚瑜暫停行程 重整「參選」策略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台灣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