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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常務副市長劉以安(左一)、江蘇省港澳辦主任費少雲(左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右二)、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右一)共同為南京港澳仲裁院揭牌。記者田雯 攝
30仲裁員一半來自港澳 商事糾紛更便捷
南京港澳仲裁院9月15日掛牌成立。南京港澳仲裁院是內地首家專事涉港澳商事仲裁的專業機構,與內地普通仲裁機構不同的是,南京港澳仲裁院30多名仲裁員中有一半來自港澳地區,仲裁規則更充分尊重港澳地區法律精神,靈活適用香港、澳門和內地法律條文,目的就是以港澳投資者認可的仲裁規則解決商事糾紛,切實保護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香港文匯報記者 楊明奇、趙勇 南京報道
據南京市仲裁委員會秘書長夏鳴介紹,南京港澳仲裁院為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下屬的一個專門仲裁機構,專事涉港澳商事糾紛。這種專門服務港澳企業的仲裁機構,在內地還是第一家。
仲裁員名單有待公佈
夏鳴表示,南京港澳仲裁院有幾個最大的創新之處。一是30多名仲裁員中,有一半是港澳地區的專業人士來擔任,目前,仲裁員名單正在最終確定中,確定之後將會全部公開,供涉事企業自由選擇。
另一個創新之處在於,南京港澳仲裁院的仲裁規則將充分尊重港澳地區的法律精神和仲裁原則,以港澳企業比較熟悉和認可的方式進行仲裁。具體來說,南京港澳仲裁院的仲裁規則中將明確規定,可以由雙方企業選定仲裁適用香港、澳門或內地的法律,「這樣的方式更靈活,也更加尊重涉事企業的仲裁意願,仲裁結果也更容易被他們接受。」
南京港澳仲裁院仲裁庭的構成也充分考慮到了港澳地區的商事習慣,即三名仲裁員中,雙方企業可以各選一名,再由雙方選定的仲裁員與企業一起選定第三名仲裁員,也即首席仲裁員。而在內地通行的仲裁規則中,第三名仲裁員往往是由仲裁委員會主任隨機選定的。
夏鳴介紹,目前南京仲裁委正在抓緊確定南京港澳仲裁院的仲裁員名單和仲裁規則,目前已經有企業提交了仲裁申請。「這種仲裁模式在內地是個創舉,也是為了以港澳企業更熟悉、更認可的方式為他們提供仲裁服務。」夏鳴說。
將提升江蘇營商環境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作為內地首家專事涉港澳商事糾紛的仲裁機構,南京港澳仲裁院不僅可以更好地保護港商在江蘇的投資權益,對提升江蘇整體營商環境也有很強推動作用。
黃惠沖稱,近年來香港與江蘇的經貿合作日益密切,相信南京港澳仲裁院將為港商提供更順暢的商事糾紛解決渠道。仲裁院背後蘊含的法制化、專業化服務理念,也是江蘇整體營商環境的一個縮影,相信今後會有更多港商投資江蘇。
據江蘇省港商投資企業服務協會秘書長錢文華介紹,截至2015年6月,港澳地區累計在江蘇投資項目已達37,853個,實際到賬資金1,406.11億美元,佔江蘇實際吸引外資的40.04%。此次南京港澳仲裁院的成立,必將極大推動江蘇涉港澳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建立,為江蘇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據悉,南京港澳仲裁院亦能受理台灣的商事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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