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孟冰 重慶報道)記者日前從重慶市人大獲悉,《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正在進行分組審議,草案新設了水污染防治相關章節,明確規定市、區縣政府應當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優先保護水源。其中該條例對飲用水水源保護提出要求,規定市、區縣政府應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域制度,開展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築和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