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參與21年前轟動一時的深灣道警匪槍戰的前警員,涉兩度勒索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及於升降機大堂淋潑白漆油,早前被裁定兩項勒索及一項刑事毀壞罪成,昨日被判囚兩年半。法官判刑指,勒索是非常嚴重罪行,被告在短時間內重施故伎,反映他有計劃、有部署行事。
被告曾參與深灣道警匪槍戰
辯方大律師梁照林指,45歲被告李國光出身警察世家,經歷槍擊事件後調職,對周遭環境敏感。據了解,被告參與1994年深灣道警匪槍戰後需要看精神科醫生。他曾於2007年疑不滿社署職員的工作效率及態度,恐嚇要淋火水,被裁定3項刑事恐嚇罪成,判囚9個月。
梁大狀又呈上由被告及家人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知道自己做錯並向管理公司及受害人致歉。而其剛誕下男嬰、患末期癌症的妻子在信中提及擔心自己不久於人世,希望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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