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反水貨客」示威者於今年3月「光復屯門」行動期間,一度誤將一對拖篋買書的母女當成水貨客,上前大聲指罵她們,致4歲女童受驚大哭。警方事後拘捕其中兩名示威者,兩人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於屯門法院分別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監禁一個月、緩刑一年。裁判官指兩人欺凌弱小的行為可恥,反問如果對方是一個彪形大漢「唔知你仲有冇膽去欺負佢」。
兩被告依次為中三學生郭賀彬(16歲)及電腦維修員陳寶基(47歲)。郭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郭操行良好,獲學校頒發進步獎,現已深切反省及後悔。而陳的代表律師則指陳讀書少、想法單純,因一時魯莽而犯案。
1判120小時社服 1監禁緩刑
水佳麗裁判官判刑時指法庭不能容忍欺凌弱小的行為,又指兩人行為對整個社會的氣氛造成影響,需警惕兩人及社會需要尊重別人。水官指郭本質不壞,相信他已汲取教訓,希望他明白做事不能衝動、不顧後果,判其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由於陳的報告指他沒有品格不正常,毋須監管,亦因膝蓋傷患不宜進行服務令,水官判其監禁一個月,緩刑一年。
案情指今年3月8日,郭在屯門鄉事會路一帶截停一對拖篋經過的母女,指婦人走水貨,陳與其他人加入罵戰,4歲女童受驚大哭,婦人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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