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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一直處於爭議當中的專車行業再掀波瀾,記者獲悉,廣州市交委執法部門近期對一名專車司機以涉嫌非法營運為名,罰款10萬元人民幣,這是專車出現以來處罰金額最高的一張罰單。
受到處罰的當事人崔先生已於近日繳納了罰款,他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處罰金額如此之高,深感震驚。
這起處罰單所涉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據悉,今年6月10日,廣州發生一宗百餘名專車司機聚集抗議事件,起因是懷疑遭到釣魚執法。據媒體報道,交通執法部門因為突擊檢查專車,隨後大批專車司機趕來集體抗議,執法人員被堵截在車內不敢下車,最後執法部門放行了遭到扣押車輛的那名司機。
據稱,在此過程中,廣州市交委工作人員與專車司機協商解決此事。記者了解到,當天因涉嫌非法營運被扣押車輛的當事專車司機正是崔先生,現場人員都是聞訊趕來聲援他的同行。
雖然事件平息了,但3個月後的9月15日,崔先生接到廣州市交委綜合執法局的一張處罰單,處罰原因是非法營運。10月15日,崔先生湊齊了10萬元,正式繳納了罰款。
市交委暫無回應
對於此次處罰決定,崔先生並沒有心服口服。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 八十四條第(一)項: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以上10萬以下的罰款。崔先生稱在那次專車服務中收費7.4元,執法部門根據條例後半部分規定,處以了最高的10萬元罰款。對此,他認為處罰金額過高。
更讓他耿耿於懷的是,在他看來,交委執法部門涉嫌釣魚執法。他回憶,他在當天將客人帶至目的地水蔭路後,交委執法車立即將其攔住。
「一到下車地方交委的車就像預先知情一樣橫在我的車前面,查看我的行駛證,要扣我的車,而那名客人就被訊問了幾句便讓他離開了,之後我再打也打不通他的電話。」崔先生說。
記者就此致電廣州市交委,不過兩位新聞發言人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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