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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在上世紀90年代曾擁4店販賣翻版及色情光碟的商人,潛逃內地近廿年後返港投案,昨日承認兩項早於1996年落案起訴的售賣侵權物品及出版色情物品罪及兩項不依期歸押罪;被告求情指潛逃生活如「過街老鼠」,多年來已改過自身,甚至在內地經營紅酒生意、獨力供養在美留學的女兒,如今自首是因他「想盡孝道」留港照顧九旬病母,昨日被判囚3個月零8周。
62歲被告余德淇報稱商人,於1995年在黃金電腦商場經營售賣侵權及色情光碟的店舖遭海關搜查,余候審期間棄保潛逃。事隔19年,余本月中返港投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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