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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信報》於2010年12月一連兩日,在其專欄《財經DNA》中,連載兩篇題為《編樓價?收檔啦》及《指數可造市》文章,批評中原及城大合編的「中原城市領先指數」含糊其辭、出術及造市之嫌。中原認為文章誹謗,遂入稟高院索償。法庭去年裁定第二篇文章帶誹謗成分,中原可獲30萬元賠償。《信報》早前不服並提上訴,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認為案中文章評論屬公允評論,裁定《信報》上訴得直,兼得訟費。
涉案兩篇文章一連兩日於《信報》專欄《財經DNA》刊登,內文質疑中原地產旗下公司與城市大學合作編制、用以反映樓市狀況的「中原城市指數」及「中原城市領先指數」計法含糊其辭,有出術及造市之嫌。高等法院去年裁定第一日刊登題為《編樓價?收檔啦》的文章之評論屬公道,惟第二篇《指數可造市》一文中,用上「出術」的字眼,非事實的陳述,並帶誹謗性,故裁定《信報》敗訴,並須向中原賠償30萬。
其後《信報》一方不服上訴,高院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稱,涉案兩篇文章皆刊登於評論的專欄,讀者閱讀時大多為了查閱意見及討論,而非為了解事件發生經過,又指兩篇文章如非分兩日刊登,其實可視作同一篇,故應整體地作考慮。上訴庭法官又認為,涉案用上「出術」一詞的報道,其實用上很多數據、分析及觀察去支持其評論,故裁定該評論同屬公道,裁定《信報》上訴得直及可得訟費。 特區政府於2010年11月推出額外印花稅等「辣招」遏抑樓市,同年12月16日及17日,《信報》刊登兩篇專欄文章,質疑「中原城市領先指數」不跌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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