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姜嘉軒)早前多所大學的校董會組成先後傳出各種爭議,而近日浸會大學校董會亦捲入風波。該校教職員工會昨日批評,在上周舉辦的校董會教職員代表選舉,部分教職員未能投票,向校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推翻選舉結果並再重辦選舉。浸大發言人回應時強調,現行的教職員校董選舉守則列明合資格參選和投票者的職級,校方並已向大學社群公佈守則,有關過程進行如常。但發言人亦指,有收到查詢指部分職級同事未列入選民資格,校方將就此作檢討,如需修訂將向校董會提出。
工會突在職工盟總部開記招
浸大上周舉辦校董會教職員代表選舉,經由符合資格的教職員互選產生兩名校董會成員人選,結果並於前日公佈。至昨日浸大教職員工會突然在職工盟總部召開記者會,稱「校方不讓部分『合資格』選民投票,涉嫌違法」,所以提出嚴正交涉,要求推翻選舉結果並再依法重辦選舉。
浸大在回覆有關指控時指,在早年制訂大學條例時,曾定出教職員校董是由較高級教學和行政人員選出,及後亦曾因應有關方向,配合新薪酬及福利架構修訂選舉守則。現時守則規定,包括「甲類服務條款」教職員、助理教授或以上級別的教學人員、高級講師和首席講師、以及等同於經理和高級專業人員級別的行政人員等全日制教職員(訪問學者和暫任教職者除外),均符合校董投票和參選資格。
浸大強調,上星期的校董選舉是根據現有選舉守則進行,而校方並會向大學社群公佈有關安排。而就部分職級人士未列入合資格選民,浸大指收到有關查詢,校方會就參選和投票資格作出檢討,如需修訂相關部分,將向校董會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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