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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站在「人圈」僅存的圍牆上測量長度。 記者張帆 攝
據記者了解,在「千里無人區」內,日偽當局將「集團部落」完全置於其軍事、政治的控制之下,對「部落」居民實行集中營式的管理統治。當時的各種罪名多不勝數,「國事犯」、「思想犯」、「經濟犯」、「密輸犯」、「通匪、濟匪、資匪犯」等無所不有。
例如:家裡有茶杯、灰布、草綠色衣服,上衣有5個扣子,布鞋超過兩雙,就是通「八路」;誰有中國出版的書籍、信封、信紙、甚至不慎說一句「我是中國人」,就是「思想犯」、「政治犯」;家中有大米、白麵、布匹等物品就是「經濟犯」。對以上「罪犯」,輕則夏天太陽暴曬,冬天扒光衣服凍、跪石渣子、互打嘴巴等刑罰,重則是令人髮指的酷刑,比如「倒栽蓮花」,即人頭朝下活埋;或讓軍犬將人活活咬死;有時還將受刑者扒光,塞進一個釘滿釘子的木籠裡來回滾動,直至死亡;更慘絕人寰的是「電磨粉身」,即用特製的電磨把活人磨成肉醬。還有「開膛取心」,即活剖人心,然後食用。據《興隆縣志》記載,雙廟據點的日寇中川曾吃過50多顆人心。
此外,還有「烙鐵烙」、「背火爐」、「打油錘」、「站木籠」、「皮鞭沾涼水」、「辣水漲肚」、「熏燒活人」等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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