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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人民銀行昨日發佈內地《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網絡支付的監管機制,新規於明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根據支付機構的分類評級和支付賬戶實名制落實狀況,對支付機構實施差別管理,採用扶優限劣的激勵和制約措施;堅持支付賬戶實名制底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機制,切實落實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要求,防範和遏制違法犯罪活動。
同時,《辦法》亦保護客戶權益,在客戶資金安全、訊息安全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管理規定,要求支付機構健全客戶投訴處理、客戶損失賠付等機制。對於權責關係相對較為複雜的銀行卡快捷支付業務,《辦法》還明確業務授權等相關要求,在確保支付便捷的同時充分保障客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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