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對派立法會會議拉布下,《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審議一波三折,需延至本周三立法會復會再續。熱衷知識產權的執業大律師林作在專訪中指出,坊間聲稱版權條例修訂草案為「網絡廿三條」,將焦點從版權討論轉移至言論自由,說法離題誇張又政治化。他認為,表達意見的自由和空間同樣重要,但期望特區政府、立法會議員以至廣大市民,仍能實事求是,確保討論回歸本義。
自大學時代已關注版權問題的林作在專訪中坦言,特區政府提出有關修訂,「其實對好多法律、權利保護反而更多,正如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所講一樣(指通過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對網民保障比現時大)」。
對於反對派網民聲稱條例是「網絡廿三條」,林作認為是誇張。他說,有關條例圍繞版權問題,惟立法會以至坊間討論已被政治化,焦點反而轉到言論自由上,令討論沒完沒了,目前反而應回歸真正重點,作出辯論。不過,他指言論自由亦很重要,強調要給予表達意見的空間,不能規限到一個極端層面。
針對外間對版權條例修訂草案提出不同疑問,林作認為,特區政府應再檢視條例,「有咩理由要求過鬙再修改,如果可以再修改,是否代表你無做足準備?」他明言,明白有關條例對特區政府來說已拖延多年,但社會對條例的確有疑問,因此,透過討論再修改到合適為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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