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長今」李英愛繼前年10月就土地官司敗訴後,近日又在就這塊土地的所有者進行的名譽侵權訴訟中敗訴。上場官司由吳某勝訴,但吳某在訴訟過程中接受媒體採訪時向公眾披露了訴訟相關資料,土地糾紛與愛姐沒有任何關聯,卻將合同與訴訟的主題故意說成是愛姐,愛姐的經理人公司認為此舉有刻意損毀愛姐名譽之嫌,於是去年控告吳某,索償9000萬韓圜(約58萬港元)。負責此案的法官不久前駁回了愛姐的索償申請,稱雖然吳某的表述不正確,但沒有違法性,因此並不構成名譽侵權。 ■文:Bo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