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聆訊,負責啟晴h及葵聯h二期的前持牌水喉匠林德深首度作供。他在庭上透露,早於2010年向何標記辭職,理由為公司擅自更改8項工程物料,違反入紙申請程序;但他辭職後,仍繼續承接多項何標記工程。林德深指,鉛水事件使其精神受到很大困擾,願意擔任污點證人,承認有部分責任。
稱何標記擅改用料 早請辭
林德深昨日首度作供時透露,自己1976年入行,1982年成為持牌水喉匠,2002年更成為屋宇裝備工程師,2009年加入何標記成為水務監督,月薪3萬多元,但翌年8月已請辭,原因是發現何標記多項工程,包括天水圍104區公屋、屯門警察局宿舍等,何標記都擅自改用物料,與呈交水務署的清單不符。他又說曾多次向公司反映,均未得到回覆,由於擔心出事,「最終頂不住,不做了。」
辭職後 每項目收4萬簽水紙
林德深透露,地盤物料如有更改,一般入紙申請需時兩個月,指曾經有中國建築地盤監管告訴他毋須入紙申請,只需由部門之間溝通便可,甚至連更改圖紙亦可豁免申請,又稱當時房署及何標記亦有代表在場。
林德深昨日早上作供稱,2010年辭職後尚有3個工程未完工,包括首個揭發「鉛水」的啟晴h,繼續由他處理,並答允替何標記簽署水紙等表格,其後按每個項目收費約4萬元,但他指,他自己只負責簽文件,無責任管理工程。
認有責監管工程守法
不過,委員會律師許偉強下午揭發,林德深請辭後,仍為至少12個項目簽發水紙,包括水泉澳h一期、油麗h4期至5期及善明h等。林最初指自己無責任監管水喉工程,盤問下始承認自己有責任監管工程是否違規。
林德深續指,從未見過獲房署批准的FRY無鉛錫線,亦很少見過工人燒焊,即使見到的焊料均為散裝,無法識別牌子。不過,他其後被水務署代表律師盤問時,又稱曾在向房署交樣本時,見過綠色一卷寫有無鉛字眼的錫線,前後證供矛盾。至於內地預製組件的工程,林德深稱因自己水喉匠牌照只適用於本港,自己無法在內地簽署任何文件,故監管的責任不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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