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6年1月28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社評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港大非法外之地 違規犯法應承責


港大校委會前晚會議後發生的混亂場面,令社會嘩然。校長馬斐森譴責學生的行動危害他及其他校委的人身安全,強調不能縱容暴民統治,西區警署重案組已接手跟進事件。學生暴力包圍校委會,挑戰校規和法律的行為,為法治社會所不容。港大不是法外之地,學生沒有「免死金牌」,港大、警方必須對違規犯法學生作出嚴正處理,以免無法無天行為氾濫成災。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校委會是大學的最高管治機構,在符合條例與規程規定下行使權力。學生有權表達意見,但不等於有權強行要求校委會按他們的意志行事。另外,按照《香港大學條例》規定,學生拒絕遵從校委會命令,大學紀律委員會可因應校長命令作出調查及裁斷,若被裁定罪成,嚴重者可被逐出大學。校委會已經同意成立專責小組研究大學管治,正是回應罷課學生的訴求。但是,少數學生依然以諸多強詞奪理的理由,衝擊校委會會議,不准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等多名校委離開,公然挑戰校委會的權力,顯然是衝擊學校正常秩序的違規行為。

事後多名港大校委均指學生的衝擊行為不應該,校長馬斐森更向全校師生及校友發出電郵,以港大中央管理小組成員身份,譴責學生拒絕讓校委離開,令校委會委員、保安人員以及他本人置於危險中,更形容學生的行動有如暴民,無助推進討論。馬斐森的譴責措詞嚴厲,足顯事態嚴重。去年學生衝擊港大校委會事件後,有1000多名校友聯署致信馬斐森,促請校方嚴肅處理參與暴力違法事件的學生,遵從大學的制度,以公平、公開、公正的態度處理學校的事務,維護港大的傳統、歷史和聲譽。校長、校委有責任維護港大的正常運作,捍衛校委會尊嚴,港大首先要嚴格按照校規,追究學生暴力圍堵衝擊的責任,維護港大的校規和校譽。

港大學生圍堵校委、衝擊校委會,更是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阻塞校委會開會大樓的出入口,變相禁錮校委,甚至不准身體不適的校委求救離開,明顯侵犯校委的合法自由和權益。當警方應校方要求,進校協助院校職員及保安員維持秩序,期間有學生向警員投擲雜物,阻礙警方執法,不斷作出挑釁行為,與「佔中」期間的暴徒無異,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秩序。警方一定要徹查事件,如有觸犯刑法又證據充分者,應該提出檢控,交由法庭依法懲治。

港大作為百年高等學府,學生暴力圍堵校委的事件一再重演,令社會震驚。究其原因,去年搞事學生沒有受到任何處分,令有些人更加有恃無恐。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大學生本應知書識禮,更沒有違法不究的特權。如果港大學生「非制度化」的抗爭屢試不爽,違規違法變成家常便飯,定會導致禮崩樂壞,激進暴戾變本加厲,更會將暴力激進的歪風吹向社會,令香港動盪不安。因此,只有從嚴處治違規違法學生,遏止任性妄為,才能切實維護法治,保障社會安寧。

(相關新聞刊A2、A4版)

相關新聞
港大非法外之地 違規犯法應承責
為私利任性亂港 市民忍無可忍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社評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