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嘉義地方法院昨日發佈簡易判決書,對去年12月30日潑漆台北故宮博物院南院的仿圓明園12生肖獸首文物的一對陳姓男女各判處2個月徒刑。
據新華社報道,判決書說,33歲陳姓男子與20歲陳姓女子2015年12月30日下午5時許,以紅色油漆潑灑台北故宮博物院南院12獸首的龍首、馬首,並以紅色噴漆在龍首基座噴寫「文化統戰」字樣,致令該等文物失去其展示之通常效用,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
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被告2人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以共同正犯論處。各判處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