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吳太(左)及麥美娟批評財務公司收取高額顧問費,令借貸人誤墮陷阱。鄺慧敏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鄺慧敏)借貸騙案頻生,有財務中介公司誘導借貸人將俗稱「長命
契」的聯名物業轉為分契作貸款抵押,再進行單邊按揭。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批評財務
中介「呃到盡」,借貸人要償還高達30%的年利率,而還款期可能只有半年,促請政府全面
檢討《放債人條例》的工作,加強規管財務中介公司。
54歲的印刷公司東主吳先生去年12月於印刷廠房內自盡,留下的遺書指因被財務公司騙去
150萬元後無法面對而自殺。吳太及麥美娟後來翻查文件發現,吳先生曾借150萬元,分12
期還款,首11期每期還利息3.75萬元,年利率高達30%。中介公司收據亦顯示,吳先生借
貸時被收取高達150萬元的顧問費,與借貸金額相同。
分契按唐樓 蝕埋阿媽物業
麥美娟昨日表示,根據土地登記冊資料,吳先生疑被誘騙將他與其母親共同擁有的唐樓進行
分契,並進行單邊二按作貸款抵押,分契後如借貸人無力還款,財務公司可經法庭取去屬於
受害人的一半業權,亦可能迫使另一名業權人出售物業。
遺孀:驚到唔敢聽追數電話
吳太表示,丈夫的印刷公司自2003年起生意轉差,由於丈夫不希望她過問公司業務,故一
直不清楚公司生意哪方面出問題。她又指出,丈夫一向報喜不報憂,經常笑面迎人,「唔係
走上絕路都唔會咁做」,現時財務公司仍每天致電她「追數」,「驚到唔敢聽電話。」
麥美娟表示,2014年年底至今,已接獲170宗相關個案,涉及2.59億元,90%個案求助人
擁有物業;當中以物業分契作抵押而被騙的個案有5宗。她又指出,不少中介公司帶事主到
財務公司借貸後,訛稱要為事主到銀行「整靚條數」,要求事主將從財務公司獲得的款項作
顧問費,最後中介公司卻消失,事主仍要償還款項。
麥美娟促加強規管
麥美娟又表示,過去一年警方曾進行數次拘捕行動,故案件數目減少,但中介公司謀取的顧
問費卻愈來愈高,由以前的10多萬元增加至現時的100萬元,擔心中介公司「係是否想在
警方拉人之前再呃多一點?」她續說,現時沒有法例規定律師在處理物業分契時必須通知該
物業的所有業權擁有人,提醒市民要提高警覺。
她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放債人條例》,加強規管財務中介公司,希望在《財政預算案》中
考慮向理債及輔導服務機構提供財政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