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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一 吉林報道)日前,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出台了《2016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計劃安排》,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頒發新證、停發舊證。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堅持「不變不換」和方便企業群眾的原則,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
按國土資源部工作部署,省國土資源廳明確了信息平台建設的總體思路和路線圖、時間表,二季度市縣完成數據整合、業務流程再造,三季度完成系統開發、信息平台建設。整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登記等數據資源,與住建、林業等部門進行數據有效對接,推進全省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的建設進程。
吉林省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建設方案,將採用市級集中的模式:即以市(州)集中進行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建設為主和有條件的縣(市、區)自建為輔的模式。並統一接入國家平台和省不動產登記數據管理系統,向部省兩級實現數據匯交。同時,各地要在建設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工作中,注重做好與承包經權信息系統的相互銜接和有效融合。
原則上,頒發新證1個月內,登記機構應完成接入國家和省級信息平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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