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與美國政府就解鎖iPhone對簿公堂,消息指,蘋果正循國會及憲法兩方面爭取籌碼,不過有法律專家指,蘋果面臨一場硬仗。
國會至今不願立法強制企業配合當局在手機等裝置「開後門」,有熟悉蘋果策略的人透露,蘋果本周將入稟聯邦法院,援引憲法中的三權分立原則,指公司與聯邦調查局(FBI)的爭議應由國會定奪,而非法庭。國會議員目前立場分歧,民主共和兩黨均有議員支持或反對政府立場。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律及電腦科學教授齊特蘭指,蘋果或會爭取在國會壓制支持政府的聲音。
蘋果亦會宣稱,華府做法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公司不能透過重寫手機程式來強迫用戶公開其言論。蘋果首席律師布特魯斯指,蘋果會辯稱,執法部門不能根據1789年的《所有令狀法案》(All Writs Act)要求蘋果配合,援引1977年一宗最高法院裁決,指企業的義務不應過於繁重。
蘋果總裁庫克早前向員工發備忘錄,指政府應成立委員會解決爭端。不過齊特蘭指,華府小心選擇爭議點,可謂勝券在握,而案件亦並非關乎蘋果私隱,加上民意略為傾向FBI,因此蘋果將很難佔上風。
■《今日美國報》/彭博通訊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