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2011年「311」地震引發海嘯,衝擊福島第一核電站,觸發核災難,營運商東京電力公司當時堅稱反應堆只屬較輕微的「堆芯損傷」,兩個月後才改稱是極為嚴重的「堆芯熔化」。東電前日透露,原來公司內部手冊早已列明判斷堆芯熔化的標準,但5年間無人察覺,導致向政府及有關當局說明時低估了災情。
東電透露,總部保管的《核能災害應對手冊》列明堆芯損傷逾5%即為堆芯熔化,但公司只有少數人知道這標準。在測量儀器恢復正常的3月14日、即地震後第3天,核電站兩個機組損傷已分別達30%及55%,屬堆芯熔化,但東電堅稱只屬堆芯損傷。東電稱會邀請第三方參與內部調查,探討為何未能在事發初期準確判斷災情。
另外,來自30戶家庭、共97名福島縣災民,前日向新潟地方法院提出追加訴訟,就被逼避難向日本政府及東電索償,令當地集體訴訟原告增至807人,成為全國最大索償案,共索償88.77億日圓(約6.13億港元)。 ■共同社/《朝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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