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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繼早前多所院校有人違規在民主牆上張貼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梁天琦的宣傳海報後,香港大學昨日又有人在校園內為梁天琦派發單張,更擅自掛起橫額作宣傳。
最終,在保安介入下才取下有關橫額,而此舉可能已違反選舉指引。
根據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在校內進行競選活動的部分,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學校按「公平及平等對待」候選人的原則,若容許某候選人在校進行競選活動,應通知其他候選人,及給予相同的機會。然則,倘港大校園可掛梁天琦的宣傳橫額,其他候選人的宣傳橫額亦可作同樣展示。
選舉活動指引指,如果任何候選人、學校或人士違反上述原則,選管會可發表公開聲明作「嚴厲譴責」或「譴責」,公佈該候選人、學校及有關人等的名稱,以及可能將個案轉介教育局。
因此,選管會建議候選人應將上述指引知會為其提供協助的有關學校或人士。
港大職工會理事長吳國恩作日表示,在校內掛任何橫額都要事先作申請和審批,暫時未知有關學生有否經過上述程序。
另外,「社運」中人葉寶琳,昨日也在fb分享照片稱,「中大周圍都貼晒六號(梁天琦)選舉廣告,(我)冇話幫邊個唔幫邊個,但點解可以有候選人完全唔使理選舉條例?」
港大發言人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有關宣傳海報位置影響行人視線,經勸喻後同學已將海報轉移。
至於派傳單情況,則因地鐵站出口常有人派發商業化傳單,校方需要了解派發者是否港大成員,在確認是學生後便讓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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