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涉嫌於前年10月非法「佔領」期間,向警員淋潑液體及拒捕,及後疑遭七警毆打,兩案將分別於下月及6月開審。律政司指,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及有助調查工作為由,早前入稟高院要求5家傳媒機構交出未經剪輯的新聞原片及相關攝影記者身份。高院法官張慧玲昨日頒下判詞,駁回律政司的申請。
5家傳媒機構包括無�邦q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有線寬頻通訊以及經營now TV的電訊盈科媒體。
張官指,經考慮及平衡新聞自由、維持傳媒獨立性以及將犯罪者繩之以法等因素後,認為有關片段經已在公眾領域全部播出,申請也不涉及公眾利益,故駁回申請。而因攝影記者身份不屬於新聞材料,張官也拒絕控方有關披露攝影記者身份的申請。
張官又批准無�芋B《蘋果日報》及電訊盈科媒體的訟費申請,惟處於清盤階段的亞視因無派律師代表應訊,故未獲頒訟費令。
另外,就有線不滿律政司「告錯公司」,要求取得彌償性訟費的申請則押後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