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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 近期發生多宗中介貸款騙案,金管局總裁陳德霖昨指出,有不少市民誤以為財務公司受金管局監管,其實根據《放債人條例》,公司註冊處是負責處理放債人牌照的申請,警務處則負責執法,金管局的職能之一,是監管銀行及維持銀行體系穩定,但這不表示該局對中介貸款問題漠不關心。
他昨日在《匯思》中表示,雖然「財仔」並非屬金管局監管範圍,但該局亦難以完全置身事外,因為只要有關於「財仔」的負面新聞時,就會有人問:「為甚麼金管局不好好去監管『財仔』?」他指出,局方去年8月曾向銀行發出通告,要求銀行停止接受中介公司轉介個人消費金融產品或服務,現在市民收到「要不要問銀行借私人貸款?」這類不明電話的機會應已經減少。
對銀行體系影響極微
至於銀行使用中介轉介有抵押貸款,例如近日大家關注的樓宇抵押貸款,則不在此限。陳德霖指,這類中介需否規管、又如何規管,就要留待社會各界討論。
近日有報道指,個別財務公司將多個借款人抵押的物業「打包」,轉押予另一間財務公司,稱這或會變成「美國次按的翻版」。據該局了解,涉及轉押的按揭貸款並不普遍,根據土地註冊處記錄,在2014年全年和2015年首三季,亦即近期物業市場交投較活躍的時期,共有超過14萬宗按揭登記,轉押宗數只有約120宗,比例不足0.1%,其中更只有約10宗由銀行作為貸款人提供資金。故他認為,財務公司透過轉押去融資,對銀行體系的影響微乎其微。
提醒抵押物業前三思
陳德霖提醒市民,要做個精明的借款人,無論在選擇銀行或財務公司承造抵押貸款時,不但要比較借貸利率和中介服務費等,在抵押物業前,還必須細閱和了解其他借貸條款,並三思自己往後的供款能力及評估可承受的風險。一旦財務環境改變而周轉不靈,未能償還貸款,抵押品有機會被債主沒收變賣以償還欠款,如果是自住的物業,更有可能面對「喪失家園」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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