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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 綜合報道)近年來,女大學生在求職期間遭遇就業歧視的問題,越來越多地引起社會關注。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有超過30位人大代表聯名提案,呼籲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專家意見稿)》。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認為,以前實施獨生子女政策時,一些單位就不願招錄女性;今年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意味�茪k性或會休兩次產假、哺乳假,這也意味�蚢等峇k工要支付更多的勞動成本,用人單位必然對女性就業設置更多障礙,導致女性就業性別歧視問題進一步加劇。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農林水利工會主席盛明富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隨�茠懋|不斷進步,就業歧視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但受舊有觀念的影響,想要完全消除性別歧視絕非一日之功。」
借鑒香港經驗 依法維護平等
在侯欣一看來,《反就業歧視法(專家建議稿)》中,有一個亮點,即建議效仿香港和其他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設立一個「平等機會委員會」,作為常設機構,作為反就業歧視法的專門執行機構,依法獨立開展工作。「目前的設想是從國家到省、市、縣,都設立這樣的平等機會委員會。其成員中,勞動者代表、法律專家和勞工專家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女性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他說。
現行法律已不能適應社會發展需求
談及現行法律法規中有關反就業歧視的內容,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義孫指出,「雖然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有反就業歧視的規定,但顯然已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他呼籲,制定專門的反歧視法,已是國際上反歧視立法的發展趨勢,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已經制定或正在�茪漼謕w反歧視的基本法,對歧視的概念和適用範圍、反歧視專門機構和糾紛處理機制作出統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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