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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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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事學生受處分 違法違紀有代價


嶺南大學昨召開學生紀律委員會聆訊,決定向在今年二月策動圍堵校董的兩位學生發出書面警告。這是嶺南大學為回復校園正常秩序而採取的必要行動,更是對廣大學生進行正校紀、明是非、辯真偽的教育過程。嶺大此舉之所以受到社會各界和輿論普遍支持,是因為大學生在學校主要是接受教育,而在上課之餘關心社會及表達對學校事務的意見,當然無可厚非,但必須要在法制和校規容許的範圍內進行,倘違法違紀,就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校規的處分。

今年二月底,時任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的劉振琳和人力及資源幹事盧藝賢,策動同學在校園內圍堵校董會,導致有關會議無法進行而不得不取消,造成惡劣影響。昨日,嶺大學生紀律委員會開會後決定,按照既定的機制和守則,向這兩位學生發出書面警告。這是一種比較輕微的處分,目的是告訴學生,應和平理性表達意見,圍堵校董會的做法不足取,亦為校規所不容。

近一兩年來,香港的大學校園頗不平靜,可謂亂象頻生。在激進反對派的策動下,少數激進學生動輒發起這樣或那樣的政治性衝擊活動,還有的學生任意發起罷課行動,干擾正常的校園秩序;部分學生甚至參與了類似「佔中」那樣的違法街頭運動;更有的衝擊校務委員會會議,甚至涉嫌用暴力手段禁錮校委,令到有關會議只好選在校外舉行。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諾大的一個校園,有時竟放不下一張平靜的會議桌。

種種亂象的出現,與某些大學的高層未真正履行教育者的責任和職能,對學生管理軟弱乏力,致使校規校紀蕩然無存有直接關係。面對諸多亂象,普羅大眾早就深惡痛絕,紛紛要求大學的管理當局應真正承擔起教書育人的神聖職責,對學生進行必要的管理,讓主要依靠公帑和社會捐款運作的高等學府,不辜負公眾期望,培養出未來香港經濟社會發展的有用人才。

嶺南大學此次對個別策動鬧事學生進行必要的處分,是對一些校園存在的歪風邪氣的當頭棒喝。令人遺憾的是,少數學生目前依然執迷不悟,個別學生會負責人還聲稱,學生將來要求同校董對話,仍會採取同樣的激進方式。這種不知悔改、是非不分的做法,實在不應該是一個大學生應有的態度。

當然,這些激進做法只存在於極少數激進學生身上,廣大同學並不認同。嶺大的一些學生表示,他們會理性地向學校提出意見,但不會再重複這些激進的做法。應該說,絕大部分的學生還是尊師重道、專心求學的。因此,對極個別的違規學生進行必要的處分,讓他們能夠得以真正反省和改過,這正是對學生、家長和社會負責任的表現。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學校是教書育人的神聖場所,就是應該按古今中外的教育規律辦事,通過包括處分違紀學生等具體的做法,讓廣大學生知曉哪些事情是不能逾越的紅線,逾越了就要受到法律和校規的懲戒,就是負出代價。總的看,社會輿論普遍歡迎和支持嶺南大學管理層對違規學生進行必要處分,期待各大學管理當局能借鑒嶺大經驗,切實加強對校園秩序的管理,讓原本寧靜的校園恢復寧靜,還學生們一個可以專心讀書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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