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59歲)涉未有確保船上存放足夠的兒童救生衣,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正式開審。
控方於開案陳詞指蘇所面對的控罪是刑事罪行,海事處於2007年1月2日實行《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 ,當中要求每艘本地船隻須配備分別100%及5%數量的成人和兒童救生衣,但給予船東及船廠一年的「寬限期」,直至2008年1月2日始正式執行。
控方指,蘇作為一名公職人員,有責任去執行該新法例,惟他當時身為總驗船主任,蓄意地指示下屬不執行相關法例,是嚴重行為失當。
控方傳召首名證人,海事處前本地船舶安全組總驗船督察歐陽俊德,就海事處驗船的工作流程出庭作供。歐陽稱,其職務是負責檢驗本地船隻及確立船隻是否符合安全標準,但甚少需要親自驗船,一般委派其他驗船督察負責,而有關驗船項目包括消防救生設備。若發現任何船隻不合規格,海事處會向船東或船廠發出指示,直至符合處方要求才會發出證書。案件今續。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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