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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人身份由中國國籍法決定的事實,特區護照、回鄉證的持有人首先是中國公民,同時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故今日「港獨」分子不能隨便宣稱香港人可以被視為一民族,認為特區政府應檢討香港現時的教育制度。
梁美芬強調,「港獨」絕不能是「五十年不變」後的第三個選項,因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已清楚說明了,任何修改香港基本法均不能與「一國兩制」有牴觸,「我們可以討論行福利主義、資本主義,但只可以講制度,絕不能討論主權,這才是『一國兩制』之本。」
她又以特區護照、回鄉證為例指,不少香港人只知自己持有特區護照、回鄉證,但很少了解到倘他們不承認自己是中國籍公民就不可持有的事實。
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需經任何本地立法程序,就可毫無保留地全面適用於香港,即身為香港人就是中國公民,故香港人不可自行改變身份,而是由國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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