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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鄭捷昨晚被執行死刑後,遺體由禮儀車載走,離開台北看守所。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2014年犯下4死22傷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於4月22日經台灣「最高法院」三審判決死刑定讞。台灣「法務部」10日晚間表示,部長羅瑩雪當天上午9時收到鄭捷死刑定讞卷宗,下午4時批准死刑令,鄭捷在當日晚間8時47分伏法。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5月10日簽署執行令,鄭捷於當晚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且當日只槍決他一人,創下遭判決死刑定讞後短短19天即執行槍決的最快速度紀錄。
受害者家屬:大快人心
據悉,除了鄭捷,目前仍有42名死刑犯尚未執行,「最高檢察署」的死刑平台會議日前開會整理死刑犯卷證,認為鄭捷沒有教化的可能,且已窮盡法律救濟手段,最應先執行。10日將卷證移送「法務部」,經部長簽署即送執行槍決。綜合台媒報道,有罹難者家屬得知訊息時強調,「大快人心」,並希望鄭捷的槍決,能夠對想犯法的人有所警惕,杜絕隨機殺人的惡行。另有被害人的母親受訪時情緒激動,她認為這個公道是大家的,很感謝羅瑩雪在卸任「法務部長」前執行這個死刑。
鄭捷案歷經將近兩年的審理,2014年5月21日,鄭捷在台北捷運車廂持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5月22日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判決鄭捷四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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