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被警察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後死亡。 資料圖片](http://image.wenweipo.com/2016/06/02/a15c.jpg)
1. 雷洋是否承認嫖娼行為?
初步推斷:警方先說雷洋很快承認了嫖娼,又說掙扎逃跑抗拒執法時咬傷民警打碎視頻拍攝設備,前後矛盾。
2. 雷洋是否遭到暴力執法?
初步推斷:雷洋屍體外傷嚴重,其中在5月13日屍檢現場,雷洋5位親屬親眼見到雷洋全身傷痕,致命處是睾丸異常腫大,額部有重傷瘀痕,右手脫皮,腿上有瘀青和血痕。
3. 涉事足療店為何全員被抓?
初步推斷:如果是打擊賣淫嫖娼活動,只有組織賣淫者涉嫌犯罪,但涉案足療店全店人員都被採取強制措施,沒有足夠依據。
4. 警方公佈的內容是否仍舊有公信力?
初步推斷:目前案件的一方當事人雷洋已經去世,警方的說法都可以被看成「一面之詞」。此外,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處於調查和偵查階段的案件,案情細節不宜過多對外披露,因此涉案民警多次公佈案件細節,已經超越法律規定的範疇。
5. 未佩戴執法記錄儀,是否符合規定?
初步推斷:涉案民警反覆強調,便衣執法不需佩戴,但北京警方明確要求,警察巡邏盤查時要佩戴執法記錄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並沒有便衣執法不需要佩戴執法記錄儀的規定。 整理:記者 張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