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鄭州市民跑去喝碗胡辣湯以示對湯店的支持。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戚紅麗、劉蕊 鄭州報道)日前,歌手方大同狀告河南同名胡辣湯店,並獲勝。
「方大同」胡辣湯連鎖店的店主康長喜表示,他的第一家店在2012年7月4日正式開業,並在2013年7月30日在中原區工商局註冊,之後他又開了一家直營店和12家連鎖店。他稱當時給胡辣湯店起名時並不知道方大同這個人,只是覺得在鄭州「方」字頭的店生意都很好,比如方中山、方團結、方秀華等。「大同」則是鄰居家大哥的名字,同時也是一個普通的地名。
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卻認為,因為方大同曾到鄭州參加了「2013民安北郡攬群星大型惠民關愛演唱會」,因此認定康長喜對方大同的知名度理應知曉,裁定方大同胡辣湯的商標無效,並責令其在一個月內更換商標。
對此,康長喜表示不服,他已經擁有14家門店,更換商標會對加盟商產生信任危機,甚至有違約風險。而且更換店名也會流失老主顧。裁定書上顯示,當事人如不服裁定結果,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記者聯繫到康長喜時,他正在北京找律師,稱自己會盡力保住自己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