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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喉奪命「失德」3護停牌一月

2016-06-14

護管局指非蓄意犯錯有悔意 死者子冀改善醫療體制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鄺慧敏) 2011年九龍醫院一名男病人疑因「紗布封喉」致死,3名被告包括註冊護士吳幗敏、方宜及登記護士賴民愛早前被裁定專業失德,護士管理局昨日判處3人停牌一個月。護管局主席李子芬表示,3名被告專業失德情況嚴重,但她們非蓄意犯錯,再犯機會微。死者兒子王冰蕓表示,會讓公眾判斷裁決是否公道,但希望醫院管理局能改善醫療體制。

李子芬表示,3人阻礙病人氣道,專業失德情況嚴重,但考慮到她們並非蓄意犯錯,事後有持續進修提升專業技能,再犯機會微。

她又特別提到吳幗敏及賴民愛有悔意、對工作有熱誠,故判她們停牌一個月,3人聞判後表現冷靜。是次判決考慮到事件嚴重性及求情原因,認為這是合適的判決。

死者兒子王冰蕓表示,父親已經離世,刑罰如何也沒意思,會讓公眾判斷裁決是否公道,但他接受被告的道歉。

他又說,事件顯示整個醫療制度出現問題,如護士培訓不足、人手不足,甚至入職一個月便可成當值病房主管,冀醫管局能改善醫療體制,「如果唔改善,今日判決有咩意思?」

九院落實建議 增醫護培訓

醫管局回應指,由於裁決後仍有上訴期,醫管局會視乎有關護士是否提出上訴,再作跟進。其中一名護士正在休假,之後會安排非臨床範圍的工作,另一名亦正擔任非臨床工作。

醫管局又說,九龍醫院已全面實施當年調查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改善醫院間接收轉院病人的溝通、為醫護人員提供足夠教育及培訓等。

護管局昨早聽取3名被告求情,歷時約3小時。吳幗敏代表律師指,被告於2011年9月才完成護士訓練,事發時僅入職一個多月,資歷淺卻被指派為當值病房主管護士。

代表律師又說,作為資歷淺的護士會參考醫療記錄,但記錄的措詞引致醫護人員誤解,「即使入職十多廿年的護士亦被誤導」、醫生巡房時對造口處理方法表示默許,故事件的情況特殊。

求情期間,吳幗敏不時哭泣。代表律師又呈上多封求情信,提及她是盡責、細心、可信賴的護士。

缺造口指引 護士無相關認知

方宜的代表律師說,大學護理課程無特別教授耳鼻喉科知識,護士難以分辨病人的造口是永久性還是臨時性。他又說,切除咽喉的病人應用造口呼吸,但病人從伊利沙伯醫院轉至九龍醫院時,病人被插上鼻管,造成誤導。

他又指出,醫管局事後才制定造口的護理指引,顯示事發前護士無相關認知,強調事件由眾多環境因素造成,並非由方宜及另外兩名被告「一手促成」。

賴民愛求情時向病人家屬致歉,其間一度哽咽,指事件發生後已深切反省,又說自己對工作有熱誠,很喜歡護理工作。她的代表律師說,賴民愛是登記護士,只受基礎護理培訓,需要在註冊護士監督下護理病人,而雖然賴民愛自1994年便入職,但過往只接觸過有臨時造口的病人,且她沒有親自為病人更換紗布,其角色較間接及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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