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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招聘推銷 求職「學」費3.5萬

2016-06-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暑假即將展開,不少年輕人都會找暑期工,累積工作經驗。消委會發現,有不法商人借招聘推銷貴價服務,聲稱購買後有助求職或獲得更佳的報酬,令他們未取得報酬前,已經要付出大筆費用,最嚴重的個案損失達3.5萬元,呼籲市民要提高警覺。

須8800元製相集 協商後退半

消委會在去年收到5宗有關模特兒或星探的投訴個案,而今年1月至5月,共收到3宗同類的投訴,分別關於配音員和演員,較去年同期上升1宗。

其中一宗投訴個案,有投訴人在街上被星探邀請拍攝短片,但試鏡時被批評演技欠佳,職員聲稱會提供免費培訓,但需先支付8,800元製作個人相集,以獲得工作機會,更聲稱出鏡數次可以回本,投訴人遂答應。不過,投訴人細閱合約後發現,形象及演技訓練並非免費,而是包含在個人照片集的費用內,因此要求取消合約。

有關公司以已為投訴人安排拍攝工作為由,拒絕退款。最後該公司與投訴人商討下,協議退回一半費用。

學3堂可做寵物美容師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對上門寵物美容師的工作前景及收入感興趣,報名參加一間公司的座談會,並支付3,000元留位費及預約面試,該公司職員再三強調有龐大客戶網絡,參加最高級課程的學員,畢業後首半年平均月薪達1.5萬元。

投訴人支付3.5萬元學費後並完成3堂課程後,獲得一份類似草擬合約,當中包括未曾提及的條款,例如公司會抽取部分酬金作佣金,美容師如無法履行轉介的服務須賠償,公司卻無須因未能轉介承諾的客戶數量而賠償。投訴人遂對該公司採取法律行動。

消委會建議,求職者應特別提防以「無須經驗」、「收入豐厚」作招徠的招聘廣告,了解公司會否提供正式合約,及其列明工作範圍、薪酬計算方式及工作機會的保證等,簽署合約前應仔細閱讀和理解合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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