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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案」受害者 提團體民事訴訟索賠

2016-06-28

香港文匯報訊 「八仙塵爆」事件一周年之際,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日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團體民事訴訟,代表98位受害者控告事件相關責任人,並提出26.05億元新台幣(約6.2億港元)損害賠償請求。

據新華社報道,團體訴訟召集人吳榮達在法院門口說,98位受害者包括14名死者的22位家屬和76名傷者。這是該案首個團體訴訟,首個團體訴訟控告的對象包括玩色創意公司負責人呂忠吉、瑞博公司負責人周宏瑋和7名八仙樂園公司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和行政總監林玉芬。

去年6月27日晚,新北市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由於工作人員操作不慎,使色粉噴觸到一旁的燈泡高溫表面而被引燃,瞬間引燃舞台前方至舞池區瀰漫的高濃度粉塵雲,導致連環爆燃,造成15人死亡、480多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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