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完成兩年一度的租金檢討,全港70多萬公屋租戶9月1日起將加租一成。有關方面表示,未來不會採取「一刀切」的租金寬免,而是有針對性地幫助困難戶。社會主流意見認同,這是能夠體現社會公平的做法。因為,社會公平並非簡單的平均主義,公帑應該用在最有需要的地方。過去多次租金檢討,已經一再推出免租措施抵消加幅。如果這次再一律免租1個月,不僅房委會將面臨20億元赤字,而且明顯有違公平原則,也不是善用資源之舉。只有採取有針對性地幫助困難戶,讓公帑用得其所,才能真正體現社會公平正義。
最近進行的公屋租金檢討顯示,2013至2015年,公屋租戶平均每月入息增幅超過16%。按現時租金調整上限最高不超過一成的機制,所有的公屋將要加租一成。過去幾年,由於要體現「還富於民」的施政方針,政府採取了不增加住戶實際負擔的措施。2010年檢討時僅加租4.68%,住戶獲免租1個月;2012年也按機制加租一成,當年更獲免租3個月,「明加實減」;2014年,收入升幅達19%,按機制也只是加租一成,並代交1個月租金。由此可見,公屋租戶過去多年已獲十分優厚的寬免,房委會更投入了大量的資源來補貼,居住在公屋的市民,無論其經濟狀況如何,都可以劃一地享受到了有關的優惠。房委會此次提出,不傾向「一刀切」式的寬免,而是有針對性地幫助有需要的困難戶,這不僅是為了改善房委會財政狀況,防止出現更大赤字的需要,更是體現出公帑需要更合理運用的原則。
有意見認為,本次租金調整是對比2013至2015年的住戶入息,那兩年經濟好,而今經濟放緩,因此不該加租。但只要稍作思考,就可以看到這種意見的片面之處,政府為興建公屋和管理公屋,已經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公屋住戶已享有多重資助,如果將過去的「派糖」視作「慣例」,次次都要求不加租或者免租抵消加幅,顯然是不合理。雖然經濟出現下調跡象,住戶不想多花錢乃人之常情,但如果都是「一刀切」寬免,則意味着連住在公屋裡的富戶也可同時獲益,顯然不是有限資源的最合理運用。
鑒於現時最多加租一成的封頂安排,已經在相當程度上能夠保障到租戶的利益,加上對經濟困難的租戶,房委會的租金援助計劃也可協助解決短期需要。更重要的是,政府的資源必須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大量輪候冊上的市民要求有更多資源興建公屋,加快他們的「上樓」速度,如果房委會連按機制的租金收入都得不到保障,又如何能夠善用資源來改善公屋的興建與營運呢?因此,社會輿論大多支持房委會此次有針對性善用資源的做法,希望有關方面能夠把這些道理向公屋居民解釋清楚,同時,對有實際困難的住戶加以適度支援,把這個措施扎扎實實地做細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