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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點:高院審訊 反映案件嚴重

2016-06-29

今年大年初一,有人藉當局在旺角鬧市取締街頭熟食小販,製造一場近年罕見的嚴重暴亂,以「本土派」為首的搞事者向警員投擲磚頭及玻璃樽,又到處放火焚燒雜物擾亂社會安寧,市民人心惶惶,社會各界包括泛民政黨無不加以譴責。事後警方共拘捕82人,控以暴動等罪名。

經深入調查後,當局新增「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梁天琦及花名為「美國隊長」的容偉業等10名被告的控罪,包括煽動參與暴動、煽動參與非法集結及參與暴動等罪名,案件並轉介高等法院審訊。

正如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督察張文俊昨日在法院外說︰「10名被告的案件轉到高等法院審理,絕對反映旺角暴動事件的嚴重性。」

按過往慣常做法,案件一旦完成轉介程序,將排期在高院開審,很大機會由陪審員協同審訊,亦即不會由法官單獨審理旺角暴動案。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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