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州番禺的陳先生因入職新工作辦理無犯罪證明,卻被派出所拒絕,理由是他在10年前已因綁架罪被槍決。廣州番禺警方昨日回應,經核實,陳先生身份信息確實有誤,已啟動糾錯程序。同時,警方向陳先生歉意。
警方通報稱,7月29日接獲市民陳某 (男,45歲,廣州番禺人)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申請。經查詢,警方發現陳某於2003年因綁架罪被法院判處死刑並在2006年執行,相關身份信息可能存在錯誤。獲悉情況後,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展開信息核查工作。
通過查閱原始案卷材料和多項信息的交叉比對,警方確定,陳某身份信息錯誤情況屬實,相關糾錯程序已經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