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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華峰促煞停上市監管改革

2016-08-23
■張華峰。資料圖片■張華峰。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交易所在今年6月發表的《聯合諮詢文件:建議改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昨日去信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指其中的改革建議觸及監管架構及程序上的改動,牽涉面廣,是一次重大的改變,必須仔細聆聽證券界各持份者的意見,不能輕率從事。他要求擱置該份諮詢文件,讓各持份者先溝通對話,尋求共識,「切勿硬闖。」

張華峰昨日在信中指出,諮詢文件建議設立「上市政策委員會」和「上市監管委員會」。文件指,設立該兩個機構是「為了令證監會和聯交所在制訂政策方面,有更緊密的協調和合作」,但實際上是令目前的監管架構變得複雜、疊床架屋,令證監會由原來承擔的監管者角色,一變而成為企業上市的前線審批主角,徹底改變了過去行之有效的監管架構和運作方式。

質疑證監接管上市審批

他指出,建議設立的「上市監管委員會」6名成員中,有3名證監會高層,而「上市政策委員會」有8名成員,也有3名來自證監會高層。

表面上兩個新設的委員會成員中,證監會都沒有佔多數,但實際上證監會在新架構安排下,已經從「後台」走上了前線,參與了企業上市的前線審批工作。

張華峰坦言,證監會過去是以行使否決權否決某些上市的申請,在新安排下,證監會可以在審批時就行使否決權,如此轉變,絕非諮詢文件所言「證監會在上市事宜方面的權力和職能保持不變」。「如果這些建議落實,證監會將會完全主導上市審批的各個環節,等同接管了上市委員會的職能。」

他指出,多年來港交所和證監會分工清晰,前者負責前線監管,後者負起最後防線的監管角色,「故巿場質疑證監會為何要在監管架構和流程上作出如此重大的改變?上市監管作如此大改變,是否能夠提高市場競爭力?是否可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諮詢文件對這些問題應要作更詳盡的交代和解釋。

須經各持份者醞釀討論

張華峰續指,公司上市涉及保薦人、投資銀行、證券商、會計、法律等多個行業,他們都是持份者,都有切身的利益,作出任何關乎上市審批和監管的改動,都要有長時間醞釀和討論,現在諮詢文件在無聲無息之中突然推出,顯然是有欠周詳。

他認為,證監會和港交所在建議的新架構下,如何維持明顯的角色分工,而建議可能會對巿場的影響,也應有一個清楚的說法。不過很可惜,諮詢文件對此完全交了白卷,令業界感到憂慮。因此,證監會必須暫時擱置諮詢,跟各持份者先通過溝通對話尋求共識。

金融服務界候選人還包括詹劍崙、徐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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