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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蕭天 涉受賄當庭認罪 擇期宣判

2016-09-02
■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蕭天。 中新社■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蕭天。 中新社

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蕭天受賄案一審昨日在河南南陽開庭,其被指控受賄796萬元人民幣,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2015年6月25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蕭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016年6月3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蕭天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河南省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昨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蕭天受賄一案。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蕭天利用其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競技體育司司長、局長助理、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賽事承辦、工作安排、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6萬餘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蕭天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蕭天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蕭天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民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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