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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股不同權」

2016-09-09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歐陽偉昉) 市場傳聞港交所向業界諮詢容許「同股不同權」的企業在港上市,團結香港基金理事會副主席兼香港中文大學藍饒富暨藍凱麗經濟學講座教授劉遵義昨出席研討會時表示,支持有關建議。他以阿里巴巴放棄香港,最後轉到美國上市為例,認為上市機制應該更具彈性。

「超級投票權」應設限

劉遵義指,傳統上香港也有「同股不同權」的安排,如太古A和太古B。他又引蘋果公司作為例子,有投資者信任公司創辦人,希望創辦人繼續保有控制權。內地現時有不少私人企業是由創辦人繼續經營,如果香港希望吸引他們上市,應該考慮容許「超級投票權」。不過他指,該類公司應該加入限制,「超級投票權」不能轉讓,股份賣出後或創辦人過身後就應消失,另外控制人沽出股份前需提早通知,讓其他投資者早一步沽貨離場。

雙重審查審批上市

他亦贊同雙重審查原則,引入證監會加入上市審批程序,證監會有義務保護投資者利益,不應由一個組織獨自決定上市決定。

劉遵義還表示,香港可以發展其他地區的公司在港二次上市,投資者樂見有一個地方可以投資多個國家的證券。

他認為,香港的資本流動自由、法治完善、有潛在的購買力且監管機構運作良好,都是香港成為東亞證券市場龍頭的優點。

港適合拓再保險業務

此外,劉遵義認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資金流入和流出沒有限制,亦有精算人才可以籌集到風險資本,加上有很多投保需求和風險資本都在亞洲,所以香港很適合發展再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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