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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梁「邪誓」違法 佳叔籲君「氣壯」

2016-10-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會主席梁君彥決定押後「青年新政」候任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程序,直至法庭就司法覆核案件有裁決。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昨日指,游梁二人利用宣誓來表達政治立場,已是不尊重現有政治體制及立法會,更違反了香港法律,理應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

他表示,梁君彥應理直氣壯,從法律角度認為這兩名議員失去議員資格,而不是用其他方法將球踢向法庭,或者將政治理由看成最重要的理由。

劉兆佳昨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游梁兩人「在宣誓過程中明顯沒有符合要求,即是已經違反了基本法,同時又違反了一些香港現行法例,包括《宣誓及聲明條例》、立法會及選舉條例,亦違反了他們參選時簽署的聲明。從最簡單角度來看,這兩位候任議員已經沒有了繼續做議員的資格」。

他批評,游梁二人低估了香港政治環境變化,仍以為可透過宣誓過程表達政治主張,而不需要受到懲罰。

倘梁頌恆及游蕙禎成為議員,會讓中央覺得「一國兩制」及香港基本法出現嚴重偏差。

被問及如果特區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敗訴,中央會否出手,劉兆佳認為是言之尚早,但相信當案件提到特區終審法院,特區政府或會尋求釋法,「因為在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及基本法是否完整實施的高度而言,不排除中央會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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