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正值大閘蟹最肥美的季節,食物安全中心前晚突然公佈,有大閘蟹樣本二噁英水平超標,且相關進口商涉及本港7至8成進口量,讓一眾蟹迷心驚膽戰。食環署要求本港15間進口商停售,卻有商戶表明不會停售。令人吃驚的是,對於這些拒不停售的商家,食環署竟沒有明確回應如何處理,只是勸喻大家不要進食。食物安全無小事,應該以寧枉毋縱的態度應對。一方面,商家不可貪圖短期的商業利益冒險出售,罔顧消費者安全,最終只會賠上自身的聲譽;另一方面,食環署應該展現嚴厲執行禁售的態度和能力,確保廣大消費者對本港食物安全的信心。
從本次大閘蟹安全事件的處理上看,本港有關部門顯得行動遲緩、執行不力。有問題的大閘蟹樣本是9月下旬抽取的,但食安中心直到11月1日才公佈超標的結果,超過1個月的時間,該批次的大閘蟹恐怕早已被食客們消化多時。在公佈檢測結果時,只是提供兩間進口商的名稱,而對樣本來自哪個養殖場等來源信息卻欠奉,以至於被一些商家鑽空子,說他們只是找問題進口商代為報關,而並非來自同一個養殖場。相比較而言,內地有關部門就顯得雷厲風行,處理問題乾脆利落。食安中心公佈結果不到24小時,江蘇有關部門已經派員赴蘇州的養殖場調查,涉事的養殖場全部大閘蟹已經被禁止進入市場,並且馬上抽取了大閘蟹樣本送北京權威機構檢測,預計一兩天內就能出報告。江蘇檢驗檢疫局立即採取兩項措施,包括暫停涉事企業的出口報檢和展開聯合調查。
當局在處理食物安全問題的時候被批評反應遲緩,過去亦時有發生。前年發生台灣問題豬油事件的時候,食環署對問題食品資料就要依賴台灣通報,以致事發個多星期後才發禁令,對堵截問題食品流入市場、維護市民健康相當不利。其實相關問題接連被人詬病,當局起碼可以從兩個方面�茪漰齔翩G一是加快抽樣檢驗的頻次和效率;二是加強運用現代科技進行高效追蹤。
執行的力度是又一個重要問題。維護食物安全,絕不容放軟手腳。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54條,在港出售不適合供人食用的食物,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對於那些拒不停售的商家,食環署必須嚴正執法,主動將問題食品封存並加強懲罰、以儆效尤,若放任商家懶理禁令,定必損害當局的權威,更損害廣大市民對食品安全的信心。在此也奉勸各位商家,在賺錢旺季不幸遇上禁令,損失嚴重、老闆心痛,可以理解。但如果相關問題處理得當,損失可能只是這一年;而如果頂風銷售,失去的可能是苦心經營多年的聲譽。孰輕孰重,不難判也。 (相關新聞刊A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