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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簽證」誘企業家落戶

2016-11-17

英法澳紐星等國實施 美抄橋搶人

全球化時代競爭激烈,各國為爭奪商業人才各出其謀。為積極吸納外國專才,不少國家已推出「創業簽證」(Start-up visas)計劃,讓沒有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企業家,前往創業及居住,藉此帶動經濟發展。

根據全球企業家網絡「Startup Nations」統計,現時有12個國家實行創業簽證計劃,包括澳洲、新西蘭、新加坡、英國、愛爾蘭、法國、西班牙、意大利、荷蘭、丹麥、加拿大及智利,阿根廷、波蘭及挪威等國家亦打算推行。

有研究指出,美國1/4及矽谷一半初創企業均由移民創辦,當中以印度裔移民最多。有意見認為,美國向專業技術人士發出的H-1B臨時工作簽證,由於申請者須證明他們受僱於某間公司,因此不利創業。有見及此,總統奧巴馬早前下令移民局推出新計劃,容許外國企業家在當地居留兩年,創立或繼續發展事業。

「搶本地人飯碗」觀念需改

南非組織Simodisa一直在當地推廣企業精神及培養創業氣氛,董事總經理莫迪塞批評,南非至今仍未推行創業簽證計劃,加上當地對知識產權實施重重限制,導致經營成本過高,難以鼓勵創業。Simodisa認為當務之急是修改不利創業的法例,除希望當局放寬針對投資者及企業家的簽證限制,亦希望當地人改變外國人搶本地人飯碗的觀念。Simodisa自行設立「人才及簽證」專責小組,試圖在世界各地發掘具潛質的企業人才,吸引他們到南非發展。

移民諮詢公司Migreat比較各國的「創業簽證」政策後,歸納出3大類型,包括企業家簽證、專門為企業家而設的快速辦理一般工作簽證,以及為參加培訓計劃人士發出的臨時簽證。這些簽證的申請資格迥異,例如荷蘭規定,企業家必須獲得當地導師指導及能負擔生活開支才可申請;丹麥則規定外國企業家的商業計劃必須得到當局批准,而且要證明有能力在當地自食其力一年,才獲批簽證。

倡G20推行 助勞動力流動

由於創業簽證計劃在歐洲取得成功,歐盟希望把計劃擴至非歐盟地區人士,容許它們進入歐盟市場。專業服務機構EY合夥人馬利克更倡議,二十國集團(G20)應推行類似計劃,容許成員國的企業家自由流動,「在G20集團推行多邊簽證或區域簽證計劃,對促進勞動市場流動及宣揚正面企業文化十分重要」。 ■南非《金融郵報》/新美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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