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因去年股市劇烈波動受拖延的《證券法》修訂工作近期將有新進展。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表示,明年應從推進《證券法》修法、進一步完善定向增發、放開股票發行價格的行政管制三方面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
盼修法過程完善證券定義
吳曉靈在財經年會上的講話稱,《證券法》修法列入了今年12月的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她希望能夠如期進行《證券法》的二審稿審議,並在修法過程中完善證券定義,為創新打非和功能監管奠定法律基礎,為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提供法律保證。她並希望《證券法》能為註冊制改革制定原則性的規定,並完善監管手段,更好地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她說,各種必要的原則,應該在《證券法》當中予以明確。如果沒有一個更開放的證券定義,很多資產證券化的創新會受到阻礙,許多非法證券活動難以找到合法證據對其進行打擊。
吳曉靈稱,用接近二級市場的價格來進行定向增發,將有利於優質公司獲得融資的機會,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她建議以發行時的市價為基準的定增價格,用折扣率和鎖定期的搭配,引導企業按市價發行。
吳曉靈並指出,註冊制本質是把資本市場融資自主權交給市場投融資主體,發行價格和時機的選擇,應由投資者和融資者決定。放開發行價格,可能會出現破發的現象,但能夠讓投資者理性投資。監管部門的發行審核,要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加大違法違規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