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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梁勿偷糧 全城叫回水

2016-11-27
■市民日前多次舉行大規模集會,譴責游梁宣誓辱國煽「獨」,主流民意敦促罷免「雙邪」,追回薪津。■市民日前多次舉行大規模集會,譴責游梁宣誓辱國煽「獨」,主流民意敦促罷免「雙邪」,追回薪津。

「青症雙邪」游蕙禎、梁頌恆早前被裁定宣誓無效,無資格擔任立法會議員已成定局,如今社會最關心能否取回已經支付予二人合共186萬元的議員酬金、津貼及辦事處預支營運開支。多名市民在接受本報訪問時異口同聲地表示,他們支持立法會行管會向兩人「追數」到底。有市民批評二人當初宣誓肆無忌憚,應有心理準備自食其果,而社會要求他們退還公帑十分合理:「有做事當然要出人工,但二人什麼都未開始做,『回水』很應該!」 ■記者 文森

納稅人血汗錢不能白付

鄭先生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立法會議員領取津貼及薪金,是因為他們要為市民服務,因此納稅人才願意支付血汗錢。但游梁兩人什麼都沒有做過,「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就有份!」因此,他支持立法會行管會向他們追討已經撥出的金錢。兩人更不應該再砌詞狡辯,以司法覆核官司還在上訴階段為由拒絕「回水」。

他坦言,再提起兩人宣誓時辱華辱國的行為就感到非常憤怒,而他們亦破壞了立法會的莊嚴。他痛批二人行為「小學雞」,也不知何謂尊重,「讀書唔知讀了什麼!」兩人有膽做出當天的行為,引起社會公憤,就要知道需要承擔後果,「現時不是小朋友玩泥沙!」如今自食其果也是必然。

鄭先生並建議當局堵塞漏洞,日後規定議員宣誓完成後才可領取公帑,杜絕類似的情況再出現。

二人無勝算快準備還錢

陳女士支持行管會全數追回兩人酬金及津貼,「當然要全數拿回錢!他們什麼都未做過!」她強調,公帑是支付予有建樹的人,而非游梁這兩個毫無成績的人,在宣誓時更以「支那」辱國,及高舉「港獨」旗幟,根本無意效忠國家及香港,遭取消議員資格是咎由自取。

她支持由10月1日起向兩人追回款項,認為當初立法會批出酬金及津貼是基於二人即將「開工」。然而二人根本未曾推動過任何議案,等於沒有「做洁v,根本沒有資格領取市民辛苦賺取的人工,而二人事後更表現傲慢,態度令人生厭,納稅人的血汗錢,不能支付予這兩個只會製造噪音但沒有貢獻的人。她相信,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二人即使上訴相信沒有任何勝算,勸他們快準備還錢。

希望立會填補支薪漏洞

鍾女士明言,一定要拿回納稅人的血汗錢:二人不過各自取得兩三萬票,竟公然在立法會宣誓就職時辱國辱華,社會普遍支持取消二人議員資格,也希望取回酬金及津貼。她指二人這齣宣誓鬧劇使立法會陷入停頓,各項經濟及民生議案都未能通過,對香港長遠發展有很大的影響,認為香港發展原本已經比鄰近地方進度慢,如今進一步拖慢,這些東西相對二百萬元,當然來得貴,但也要追回來,「因為人工只應支付給有做事的人。」

鍾女士批評二人已是成年人,不再是幼稚的學生,表現應當成熟,然而二人宣誓時及宣誓後的表現令人痛心,也反映無心為人民出聲發力,「那沒有做事,就應該要退錢。」她希望立法會在下次填補支薪漏洞。她指家中現讀中六及大學的兩個兒子,也齊聲譴責二人不成熟的行為,一致支持追回二人由10月1日起已領的款項。

沒有上班不應領取人工

吳女士支持二人被取消資格,「肯定要回水!」她指,那些是市民賺的辛苦錢,「沒有上班何來人工?而且更影響香港經濟發展。」她認為二人若有心為市民做事,爭取權益,就應該進入立法會做實事,而非浪費時間,擾亂立法會。「如果悉數追回就最好!不要白白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

她續指,時下的年輕人偏向激進,實與梁游兩人推波助瀾有關。發聲有很多渠道,納稅人都不會覺得這筆錢是值得給的。她指二人雖然拖累立法會運作,但是忍一時之痛,可以將二人除去,長遠令立法會正常運作,免除麻煩是好事,而日後應也要研究如何堵塞漏洞。

吳女士強調,所謂「港獨」根本行不通,是浪費心神,沒有人會支持。自己身為小市民,心情很無奈,如「長毛」(梁國雄)之流在立法會擾攘多年,「即使他想爭取什麼,但隨即在議事廳大吵大鬧,未開口講幾句就被人拖了出去,就收工回家,這麼好做,我都做到啦!」她坦言,身為小市民自己感到「很氣頂」,但只有無奈,天天看茈萿k會鬧劇,為了下一代虓Q,希望立法會有進步,真為市民做事,推動香港發展。

涉約200萬元絕非小數目

李女士表示,二人在莊嚴的場合辱華辱國,坦言「睇唔過眼」,斥二人行為幼稚、太過分,是浪費公帑,連外國都是需要莊嚴宣誓,香港人是不會「白畀人工出來!」她指今次金額涉及約200萬元,絕非小數目,如果不能追回來,坦言「自己不會看得過眼!」

她坦言,最反對他們講「港獨」,認為「台獨」都不會成功。她希望二人接受現實香港已經回歸中國,宣誓時尊重也是正常的做法,「掟東西不是市民之福,立法會不需要再有另一個長毛!」她又指二人侮辱國家民族,活該被人取消資格,相信社會各界都肯定二人沒有資格進入莊嚴的立法會議事廳。

遭罷免不能「袋袋平安」

李先生認為二人應該歸還薪津,但究竟應由新一屆立法會開始的10月1日追討欠款,還是按司法覆核的裁決由兩人是在10月12日起離任議員職位起計算則值得商榷,在處理追回辦事處營運開支,開支涉及購買傢俬和器材,「不過拿得多少就拿多少,肯定不能不計,因為是市民的血汗錢。」

他又不認為兩人申請司法覆核官司上訴可推翻人大釋法,相信兩人不會再有資格做議員,故不能讓他們拿取過百萬元的薪金及津貼便「袋袋平安」,特區政府一定要討回來,「那些都是納稅人的錢!他們沒有工作就不配拿取。」

如購買器材就應去退貨

羅女士絕對支持取消二人資格,但追討金額可以商討,「究竟取回一個月薪金還是半個月薪金都值得思考。」始終他們當時成為候任議員,而宣誓又是在上月中舉行,他們需要一早申請津貼去購置傢俬和器材,「如果是花在裝修上,不能再拿回的就算,但是如果買了器材就應該去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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