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代表昨日於立法會委員會交代明年電費調整方案。港燈明年將調低電費17%;中電則凍結電價,並向用戶發放燃料費回扣。兩電的燃料賬儲備「水浸」,電費有更大減價空間,但現時並無機制處理兩電累積的巨額燃料賬盈餘,任由兩電自行安排,對市民不公平、不合理。政府須監管兩電的燃料賬盈餘,並訂下封頂機制,保障市民利益。
兩電或減電費,或給予一次性回贈,對減輕市民負擔有些許幫助。但實際上,兩電的「燃料賬」累積高達70億元結餘,在「水浸」的情況下,電費有更大減價空間,回饋市民。可惜由於現行機制沒有相應約束,結果兩電都不「回水」,這是最為人詬病的。
根據政府和兩電的協議,用戶支付的電費包含兩部分:基本電費和燃料價條款收費。基本電費涵蓋電力公司的營運開支、基本燃料成本及利潤;燃料價條款收費是反映燃料價格的變化。透過燃料賬,預測燃料成本與實際燃料價格的差額,每年以回扣或附加費的形式向客戶發還或收取。
燃料賬的主要功用是穩定電力價格,令電費不會過分波動,其費用是向市民收取的,等同由市民保障電力公司有穩定的利潤。燃料賬保持一定數額,有利電價穩定,特別當供發電用的燃料價格上升時,向市民增加適當燃料附加費,市民可以接受。但多年來,兩電的燃料賬分別累積多達30多億元,而且近年國際燃油價格長期低迷,市民難免質疑,兩電是否需要維持龐大的燃料賬結餘來穩定電力價格。兩電從來只會向市民徵收燃料附加費,卻從不發還,這是什麼道理?消委會於2014年12月發表《香港電力市場研究報告》,批評兩電按《管制協議》賺取無風險、資產淨值9.99%的回報率,又可以把燃料價格的升幅、行政成本及對電力需求預計錯誤造成的損失等,全數轉嫁至市民身上,對市民非常不公平。
兩電經常「計錯數」,多收市民燃料附加費,可是現時竟無機制處理兩電累積的燃料賬盈餘,兩電可以自行安排。換言之,兩電可以在任何時候「回水」,亦可以選擇不「回水」。電費開支對於生活在「能源貧窮線」下的家庭,是一個不輕的負擔。根據世界綠色組織在2012年的研究,香港有超過20萬個家庭生活於「能源貧窮線」下,單是電費及煤氣費等基本開支已佔家庭收入超過1成。兩電多收燃料賬卻不回饋,對基層市民影響特別大,這在香港這個富庶文明的社會,更顯得不合時宜。
兩電與政府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到期,這是檢討兩電保障利潤、完善電費調整的契機。目前,不少學者、議員均指出,政府要設立燃料賬盈餘的封頂機制,當累積的燃料賬盈餘達某一金額時,兩電就必須向市民「回水」,增加對市民利益的保障。同時,政府必須審批兩電每年淨電價,包括基本電費和燃料附加費的調整,做好把關的工作、監察兩電,不要讓市民「捱」不公道的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