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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王」申全體重誓 濫用司法制度挨批

2016-12-1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昨日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稱負責為議員監誓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秘書長陳維安,未有向議員解釋宣誓應有的態度及糾正議員宣誓的錯誤,未履行監誓員應有的責任,要求法院頒令兩人要為所有議員重新宣誓。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批評,郭卓堅的入稟毫無理據,不應濫用司法制度,浪費法院的時間和精力。

郭卓堅引用香港基本法第三十五條,即香港居民有權向行政失當的立法會人員提訴,指稱梁君彥及陳維安在議員宣誓就職儀式上沒有盡監誓人的責任,向各議員解釋宣誓人應有態度及糾正他們的錯漏,要求法院頒令梁君彥及陳維安替所有議員重新宣誓。

他聲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議員宣誓儀式結束後始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故所有議員都應可按照「新規矩」來重新宣誓,此舉有助香港社會「和諧」,「不要再你又告我11個,我又告你4個。」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質疑,郭卓堅提出的所謂理據都不成理由,令人覺得對方有濫用司法制度之嫌。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則指,在香港這個自由社會,任何人都有權提出司法覆核,但郭卓堅提出的司法覆核均極具政治傾向,特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以及高等法院原訟庭和上訴庭都已對依法宣誓的要求說得十分清楚,郭卓堅的入稟根本毫無意義,並奉勸對方不要浪費時間及精力,濫用香港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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